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2024-05-04 19:00

1. 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1)实质性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融资是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2)对金融秩序的影响不同
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融资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融资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3)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
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股权融资则不同。
(4)法律保护方面不同
最重要的一点股权融资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融资是以“领投人+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资项目,领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报告,对跟投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
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的。

扩展资料股权融资特点:
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非法集资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集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2. 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分别是什么?

1、什么是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
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3、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最大的区别在与股权融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而非法集资是非法的。
(1)实质性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融资是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2)对金融秩序的影响
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融资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融资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3)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
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股权融资则不同。
(4)法律保护方面
最重要的一点股权融资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融资是以“领投人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资项目,领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报告,对跟投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的。

3.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1、公司可以以股权的形式进行融资,股权融资是合法的。但是,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向非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公开广告、宣传等方式向非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否则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2、非法集资罪不是独立犯罪。一切符合非法集资罪基本特征的行为,即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渠道向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罪;
3、如果谎称进行股权融资,向公众或集体募集资金,最终不会投资公司,而是非法占有后挥霍,构成非法集资;
4、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实施者的主观方面。股权融资是为企业发展筹集资金;
5、如果方法不对,可能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和企业债券罪;
6、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目标,骗取财产。
一、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是:
(1)考察行为人的目的,即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无论是否发生集资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签订集资合同时,主观上均不存在无偿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或目的;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在主观上有占有他人集资款或物的故意,其与他人签订集资合同并不是为了履行合同,而只是作为一种诈骗的手段,因为在签订集资合同时,行为人已经具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考察行为人集资的方法,即考察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欺骗的方法。一般来说,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并不需要采用欺骗的方法,也不会用欺骗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集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必须使用欺骗的方法,使人上当,从而达到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3)考察行为人履行集资合同的能力和诚意。一般而言,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当事人,对集资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客观上有完全履行能力或部分履行能力,且在主观上有履行的诚意并作了一定的努力;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也不会为合同的履行作任何努力。
(4)考察行为人违约后的态度。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的当事人,在违约后不会故意逃避责任;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必然会采取潜逃抵赖等方法进行逃避,使投资者无法追回。
一般来说,企业的集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A、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B、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的设立或者公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企业的亏损和其他非经营性开支。
C、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D、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说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募集资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条件、期限、募集的对象等行,违反法律规定募集资金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A、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B、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C、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D、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4. 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公司可以通过股权形式进行融资,股权融资是合法的。但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公开广告、宣传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否则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而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一切符合非法集资罪基本特征的行为,即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都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如果谎称进行股权融资,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最终没有投向公司,而是非法占有后大肆挥霍,就构成非法集资。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实施者的主观方面,股权融资是为企业发展募集资金,方法不对可能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而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目标,骗取财物。
一、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性质?
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是严重的,一般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案件是怎么处理的
非法集资类型案件是近年较为多发的案件,根据案件的情况,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的罪名。在认定非法集资行为时,我们要明确两点:一是行为人不具聚集资本的资格,譬如行为人以虚假转让股权、非法售卖理财产品等内容和方式来吸收资金;二是行为人是向不特定的公众吸收资金,如果行为人只是在亲戚朋友或单位内部人员之间实行上述行为,则可能仅仅构成诈骗罪。此外,如果行为人是非法擅自发行募集基金,则会以非法经营罪来定罪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广告经营者为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了广告宣传,也会被认定为共犯。最后,我建议大家在发现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尽快地联系其他投资者,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不要拖延。只有在时间上争取主动,才能最大可能地追回款项。与此同时,保留相关的宣传资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内容,一并提交给相关办案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5.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区别:
1、概念不同。股权融资指上市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融资;非法集资指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
2、主观方面不同。股权融资是为企业发展募集资金;非法集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包括: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上对于非法集资的定义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而非法集资本身并不会独立成为一个罪名,从刑法角度来看,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非法集资严格来说是一种学理的概念和定义。
三、非法集资一般多少年结案
非法集资罪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罪,需要看个人集资金额是否达到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金额是否在50万元以上。此外,还要确定主观上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罪的案件一般多少年才结案是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需要根 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证据的收集难度还有犯罪嫌疑人是否上诉等情形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6.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1、什么是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
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3、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最大的区别在与股权融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而非法集资是非法的。
(1)实质性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融资是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2)对金融秩序的影响
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融资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融资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3)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
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股权融资则不同。
(4)法律保护方面
最重要的一点股权融资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

7. 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最大的区别在与股权融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而非法集资是非法的。
(1)实质性区别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融资是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2)对金融秩序的影响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融资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融资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3)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股权融资则不同。
(4)法律保护方面最重要的一点股权融资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股权融资是以“领投人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资项目,领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报告,对跟投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的。
1、什么是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以上都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与资料。由此可知,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有着很大的区别。股权投资是企业的股东们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通过自己的股权进行的合法集资。但非法集资一看就是违法行为,破坏了金融秩序。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8.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区别

(1)实质性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融资是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2)对金融秩序的影响
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融资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融资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3)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
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股权融资则不同。
(4)法律保护方面
最重要的一点股权融资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融资是以领投人+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资项目,领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报告,对跟投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的。
一、私募股权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私募股权融资不仅能给企业带来所需资金,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成功的管理经验、先进的管理技术、优质的产品原料、多元的销售市场、稳定的销售渠道、广泛的客户群以及其他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私募股权融资的优点:
1、稳定的资金来源。和贷款不同,私募股权融资只增加所有者权益,不增加债务,不可随意从企业撤资。因此私募股权融资不会形成企业的债务压力,能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私募股权融资通常不要求企业支付利息,因此不会对企业现金流造成负担。
2、高附加值的服务。私募股权投资者一般都是资深企业家和投资专家,其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及广泛的商业网络能帮助企业成长。
3、能够降低财务成本。企业财务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是设计最优的企业资本结构,从而降低财务成本。获得私募股权融资后的企业会有更强的资产负债表和融资能力。
4、提高企业内在价值。能够获得顶尖的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可信度,更容易赢得客户。获得顶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企业,通常会更加有效率地运作,利用私募股权融资产生的财务和专业优势,实现快速扩张。
私募股权融资对企业来讲,既有有力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私募股权融资中,企业股权出让对象的选择十分重要。如果融资者与出让对象在企业发展问题上意见不一致,企业引进了资金,却改变了发展方向,这就很有可能出现经营困境。因此,在私募股权融资的过程中,企业家应从大局出发,趋利避害、扬长避短。股权出让融资有可能会对企业的股权结构、管理权、发展战略、收益方式四个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私募股权融资的缺点:
1、企业出让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甚至丧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丧失股权,股东间关系发生变化,权利和义务重新调整。
2、随着股权结构的变化,企业的管理权也相应发生变化,管理权将归股权出让后的控股股东所有。
3、在企业管理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的管理者很可能有不同的发展战略,完全改变创业者的初衷和设想也不无可能。
4、投资者往往希望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可能不像企业创业者那样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因而可能改变企业发展战略以实现短期内的收益。
二、私募股权融资的特点
私募股权融资是指企业为筹集所需资金,以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通过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它具有以下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形式面向少数机构或个人,其销售和赎回是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在投资方式很少涉及市场操作,一般不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很少涉及债权投资。投资者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权利。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
3、投资者一般投资私营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的公司,不会涉及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倾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出稳定现金流的成型企业。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通常只能通过兼并收购时的股权转让和IPO才能退出。
7、资金来源广泛,包括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战略投资者等。